2月2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三亚市崖州区环境保护局获悉,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罚款人民币210万元。 2018年,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多次接到大出水附近群众投诉,称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排放黑烟,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接到投诉后,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多次现场检查,并向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厂无视责改,继续排放大气污染物,2018年12月14日,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厂锅炉大气排放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超标。崖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3日向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同时对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整。 2019年1月10日,崖州区环保局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仍在排放大气污染物,检测结果显示仍然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厂实施按日连续计罚,处罚款人民币210万元整。(梁君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