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印刷、玻璃、农药等多个领域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将迎来调整。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围绕“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题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制修订的国家、地方两级生态环境标准总数,在十年前基数上分别增加79%和331%。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目前,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今后,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加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领域的标准规范 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燕娥表示: “十四五”时期,要制修订一些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包括印刷(VOCs排放重点行业)、玻璃(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矿物棉、农药等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有关污染物排放管控项目和管控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不断拓展标准覆盖领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水平,请问“十四五”时期将重点调整哪些环保标准? 燕娥: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你对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的关心。生态环境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规范环保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生态环境标准是落实环境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技术支撑。 我国第一个生态环境标准是1973年颁布的,就是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经过近50年的发展,我国生态环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十四五”时期,我们要适应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需求,继续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更完善、更好的标准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从国家层面,要继续补足短板弱项,持续优化完善标准体系。适应环境管理的新职能、新任务、新领域需求,要加快建立、完善碳排放核算和相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以及新污染物治理等这些领域的标准规范。 适应强化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强化环境风险管控需求,我们要制修订一些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包括印刷(印刷行业是VOCs排放重点行业)、玻璃(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矿物棉、农药、淀粉、酵母等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有关污染物排放管控项目和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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