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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 | 行业热词四:VOCs治理持续推进

时间:2022-12-29 08:57:27来源:科印网作者:王廷婷

  “十三五”期间,我国印刷企业直面压力,砥砺前行,VOCs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行业对VOCs治理认识逐步提升深化,形成VOCs全过程治理共识;着力末端设施建设,成功应用燃烧法与回收法两大治理技术,实现总量减排目标;源头削减与替代全面推开,胶印软包装复合环节成效显著;涌现出众多VOCs治理示范标杆企业,带动引领了行业VOCs治理。

  进入“十四五”,我国印刷业VOCs治理持续推进,VOCs管控政策精准制定。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为首次发布,改变了以往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行业针对性不强、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宽松、不能支撑当前我国对于工业VOCs全过程控制需求的局面,为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其中新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现有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与此同时,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都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区域内印刷企业率先开展了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积累了达标技术的成熟案例,为标准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目前,出版物印刷企业可通过原辅材料替代等源头预防技术实现达标排放,不需要再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包装印刷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实施达标改造,会相应增加生产成本,但不会对供给或需求产生收缩效应,处于行业可接受水平。

  此外,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重磅发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具备六种条件之一的应当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包括“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的除外”。换言之,意味着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的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豁免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所谓规模以上企业,即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综合考虑成本和减排效果,在VOCs治理中,选择更为环保的油墨无疑更为彻底,且无须对生产工序进行大规模改造。此次推行的新《办法》将间接调动印刷企业源头减排的积极性。

  当前,VOCs治理仍存在源头控制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到位、规范管理不到位、监管能力不到位等问题,展望新的一年,印刷行业应继续发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印刷行业 VOCs 深度治理、精准治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