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正式实施 新版产业指导目录 将给印刷造纸业带来哪些信号 印业君今天来为你解读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上一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同时废止。 作为各地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新版产业指导目录将给印刷造纸业带来哪些信号?《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了研究机构、行业院校及企业的相关专家。 对比 条目支持传统升级 记者梳理发现,在新版产业指导目录中,“机械”“轻工”“文化”“人工智能”“农林业”等多个大项均有条目与印刷造纸行业相关。 具体来看,在鼓励类中,“机械”第38条对商业卷筒纸胶印机、多色宽幅柔性版印刷机的幅宽、印刷速度、套印精度作了区间规定,支持鼓励使用该机型;“轻工”第1条鼓励“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等。 在限制类中,“轻工”第17条要求限制“单色金属板胶印机”,“农林业”第14条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等。 而在淘汰类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印刷”类被独立设置,其中涉及“全部铅排、铅印工艺”“全部铅印机及相关辅机”等36条;而“轻工”则要求淘汰“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等。 对比2011年本产业指导目录,涉及印刷造纸业的相关条目中,鼓励类基本没有变化;限制类去掉了2011年本“轻工”第22条中的“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原限制类的“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则被调整到了淘汰类。 “新版产业指导目录是对2011年本的修改,修改的基本原则是鼓励先进、限制和淘汰落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程会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条目的调整虽变化不大,但对印刷造纸业是一次整体的促进和提升,将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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